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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儿童剧《星空》视频制作及投影设备租赁项目内部自行采购的公告2021-04-15

一、招标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招标项目名称:儿童剧《星空》视频制作及投影设备租赁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视频制作:需求见附件1《儿童剧〈星空〉视频制作清单》;

2.纱幕租赁1块:尺寸要求为18m*9m高,无接缝;

3.激光投影机1台:要求达40000流明以上。

注:纱幕、激光投影机需含人员及设备,使用时间:2021528日-61日,使用地点:中山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资料要求

1.《儿童剧星空〉视频制作及投影设备租赁项目报价申请书》(附件2,请自行下载需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彩印件(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备齐以上三份资料并审核无误后,装入密封文件袋(用密封条封口并加盖公章),提交或快递至: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二楼2021策划及演艺 收件人:殷晓静,电话:076088863281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41817:30前(以到件时间为准)

、成交原则

1.根据符合招标要求、同等质量及服务选择高价比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具备类似项目资质且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的投标单位优先。

2.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开标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其他

1.本项目服务期202145(以实际服务委托协议时间为准)

2.联系人:殷晓静  电话:076088863281

 

附件:1.儿童剧《星空》视频制作清单

     2.儿童剧《星空》视频制作及投影设备租赁项目报价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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