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少年军校第三十一期培训班营地(含教官、食住、活动项目等)服务项目
三、项目介绍
中山少年军校创办于1993年7月,旨在配合少先队"雏鹰行动"的开展,通过严格的军事和生存技能训练,形式多样的国情乡情教育和严明的军营生活,让学员增强国防观念,培养爱国主义和团队精神,提高"五自"(自护、自学、自理、自强、自律)能力,造就德、智、体、美、群全面发展的新一代。本期培训班拟定于2024年7月27日至8月2日共七天六夜,前往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灌阳县、兴安县等地,招生8-16周岁青少年100人,由8名辅导员带队,主要开展军事训练、红色思政教育和相关体验等培训内容。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27.9万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公司。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具有市级类似军事训练教育提供服务经验的(证明材料为:提交协议书复印件)。
六、供应商负责项目内容(报价单如下)
中山少年军校第三十一期培训班营地
(含教官、食住、活动项目等)服务项目
报价单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供应商须填报《中山少年军校第三十一期培训班营地(含教官、食住、活动项目等)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经验相关介绍资料等;
4.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体报价单(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密封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联系地址(全部资料一式一份)。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5:00(报名截至时间以送达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207室)。
八、询价时间及安排
本次询价将以电话形式进行,询价小组将对所收项目申请书进行遴选,根据相关要求选取最优供应商,最终评选结果将在网站公布。
九、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自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以实际委托期限为准)。
采购联系人:凌华亮、阮幸均
联系电话:0760-88261099、0760-88361225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207室
附件:1.《中山少年军校第三十一期培训班营地(含教官、食住、活动项目等)服务项目申请书》
2.行程安排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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