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2、草拟、修改、宙核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
3、经甲方授权,可对拖欠甲方款项,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损实甲方利益的各种行为出具律师函;
4、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者其他重大纠纷;
5、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者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调查欠款人的工商登记以及财产情况;
7、就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法律问题(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等),提供法律建议;
8、其他与甲方有关之法律事务。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25000元(人民币贰万伍仟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公司。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必须是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供应商。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供应商须填报《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法律顾问服务报价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经验相关介绍资料等;
4.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体报价单(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密封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联系地址(全部资料一式一份)。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下午5:30整
七、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条件、同类项目经验,性价比的原则,经综合评判确定成交人。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18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采购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863236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206室
附件: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法律顾问服务报价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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