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青少年庆祝“六一”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成立45周年嘉年华活动广告设计机构服务项目
三、项目介绍
为助力百千万工程,共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及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以下简称“中心(宫)”〕成立45周年,集中展现中心(宫)在青少年思想引领、素质教育、慈善公益、文化交流等多方面取得的成果,在团市委、市少工委的指导下,中心(宫)拟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中山市青少年庆祝“六一”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成立45周年嘉年华活动。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4.5万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公司。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具备一定的有创意设计能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广告设计机构,并有类似规模活动的承接实战经验的。(证明材料为:提交协议书复印件)。
六、供应商负责项目内容(报价单如下)
中山市青少年庆祝“六一”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成立45周年嘉年华活动广告设计机构服务项目报价单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供应商须填报《中山市青少年庆祝“六一”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成立45周年嘉年华活动广告设计机构服务项目采购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经验相关介绍资料等;
4.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体报价单(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密封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联系地址(全部资料一式一份)。
(二)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7:00(报送截至时间以送达邮戳时间为准或直接送达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207室)。
八、询价时间及安排
本次询价将以电话形式进行,询价小组将对所收项目申请书进行遴选,根据相关要求选取最优供应商,最终评选结果将在网站公布。
九、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1日止(以实际委托期限为准)。
采购联系人:程逸勉
联系电话:0760-88261225、0760-88633287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207室
附件1:中山市青少年庆祝“六一”暨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成立45周年嘉年华活动广告设计机构服务项目采购申请书
附件2:活动安排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