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儿童剧《星空》灯光设备及LED屏租赁项目内部自行采购的公告
一、招标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招标项目名称:儿童剧《星空》灯光设备及LED屏租赁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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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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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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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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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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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切割电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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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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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品牌要求:彩熠、筑梦、浩洋、珠江(在四个品牌中选择)
2.每种灯具最少4只备用灯具,灯泡使用寿命不多于6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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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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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染色电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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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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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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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摇头染色电脑灯
(功率不少于500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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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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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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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三合一电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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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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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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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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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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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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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屏幕MA2灯光控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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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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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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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6项所需配套相关的人员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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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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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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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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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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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求为黑色冰屏,没有玻璃反光面罩,刷新率高刷3840hz以上,灰度为16bit以上;
2. 需含配套设备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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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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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屏(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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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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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高清屏,含架及配套设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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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提供的灯具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并受控,灯具安装、调试和使用期间必须保证安全,使用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 6月1日(5月27日安装,5月28日至6月1日调试及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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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料要求
1.《儿童剧〈星空〉灯光设备及LED屏租赁项目报价申请书》(从附件下载,需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彩印件(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备齐以上三份资料并审核无误后,装入密封文件袋(用密封条封口并加盖公章),提交或快递至: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二楼202-1室策划及演艺部 收件人:唐书法,电话:0760-88863281。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8日17:30前(以到件时间为准)。
七、成交原则
1.根据符合招标要求、同等质量及服务选择高价比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具备类似项目资质且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的投标单位优先。
2.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开标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其他
1.本项目服务期为2021年5月27日至6月1日(以实际服务委托协议时间为准);
2.联系人:唐书法 电话:0760-88863281
附件:儿童剧《星空》灯光设备及冰屏租赁项目报价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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