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招标项目:中山市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成立十周年宣传短片摄制服务项目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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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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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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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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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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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成立十周年宣传短片拍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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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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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宣传片的文案、分镜编写,制定制作计划;
2、 搜集艺术团历史视频资料,整理现有视频素材;
3、 按策划案进行宣传片的拍摄、剪辑、录音、配音,拍摄地点主要为东区、南区、沙溪三个镇区艺术分团;
4、 编写采访提纲,对艺术团团员、家长、教师、学校负责人进行采访,并负责出镜人员化妆;
5、 整体内容为通过现场跟拍、采访结合原有的视频图片资料,展现艺术团成立十年来教师辛勤付出、学员茁壮成长、社会高度认可的现有成绩,展望艺术团未来的发展方向;
6、宣传片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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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50000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市内注册的公司;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投标资料要求
1.《中山市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成立十周年宣传短片摄制服务项目报价申请书》(从附件下载,需加盖公章);
2.公司简介(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彩印件(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备齐以上三份资料并审核无误后,装入密封文件袋(用密封条封口并加盖公章),提交或快递至: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206室,收件人:周博文,电话:0760-88863236。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17:30前(以到件时间为准)。
八、成交原则
1.根据符合招标要求、同等质量及服务选择高价比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具备类似项目资质且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的投标单位优先。
2.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开标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
1.项目完成时间:按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2.联系人:周博文 电话:0760-88863236
附件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1年12月1日
中山市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成立十周年宣传短片摄制服务项目报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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