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中心(宫)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赴上海市、杭州市学习交流活动差旅服务的公告
一、采购方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心(宫)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赴上海市、杭州市学习交流活动差旅服务
三、项目介绍
中心(宫)将于2023年11月7-10日组织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共27人赴上海市、杭州市开展学习,现对学习活动差旅服务进行公开招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103586元(人民币壹拾万叁仟伍佰捌拾陆元整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公司。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供应商负责项目内容(报价单如下)
采购方: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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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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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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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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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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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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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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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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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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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宫)送广州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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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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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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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座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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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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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站送中心(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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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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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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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座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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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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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程高铁票(广州南—上海虹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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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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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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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18 8:0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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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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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高铁票(杭州—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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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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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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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301 11:2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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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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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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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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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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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不高于100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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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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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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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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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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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双,不高于400元/人/天,住一晚,需提供拟入组酒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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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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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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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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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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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双,不高于350元/人/天,住两晚,需提供拟入组酒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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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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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内、上海市到杭州市、杭州市内交通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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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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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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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37座中巴,费用不高于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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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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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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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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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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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交通意外保险最高保额 130 万/人,个人旅游意外险最高保额 50 万/人,旅行社责任险最高保险 150 万/人,保费不高于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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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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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陪同工作人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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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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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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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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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项目报价均含税;
2、以上费用按实际出行人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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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盖公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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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供应商须填报《中心(宫)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赴上海市、杭州市学习交流活动差旅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经验相关介绍资料等;
4.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体报价单(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密封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联系地址(全部资料一式一份)。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下午17:30整
八、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条件、同类项目经验,性价比的原则,经综合评判确定成交人。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自2023年11月7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以实际委托期限为准)。
采购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863236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号206室
附件:中心(宫)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赴上海市、杭州市学习交流活动差旅服务项目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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