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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采购中心(宫)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2023-11-18


一、采购方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就甲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2、草拟、修改、宙核甲方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和规章制度;

3、经甲方授权,可对拖欠甲方款项,侵害甲方知识产权,损实甲方利益的各种行为出具律师函;

4、参与处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者其他重大纠纷;

5、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者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提供与甲方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调查欠款人的工商登记以及财产情况;

7、就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有法律问题(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行政处分、刑事处罚等),提供法律建议;

8、其他与甲方有关之法律事务。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3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公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必须是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供应商。

、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供应商须填报《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法律顾问服务报价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经验相关介绍资料等;

4.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体报价单(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密封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联系地址(全部资料一式一份)。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11235:30整

、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条件、同类项目经验,性价比的原则,经综合评判确定成交人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其他要求

服务期限:20231218日起至20241217日止

采购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60-88863236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柏苑路197206

 

附件: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法律顾问服务报价申请书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山市青少年宫)               

202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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